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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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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6-05 12:27:06点击次数:2088次

各县(市、区)司法局、教育局、综治办、依法治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学会,驻洛各高等院校:

青少年是“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近日,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学会决定在全省组织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增强我市青少年法治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现将组织参加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青少年是“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加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在青少年群体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旨在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培养青少年的法治信仰,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努力使青少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照亮精彩人生

三、活动时间

20175月12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四、宣传内容

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集中开展以宪法、国家安全法、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反邪教、预防艾滋病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五、具体活动安排

(一)举办青少年法治宣讲报告会。要依托法治课堂、主题团队日活动等载体,邀请法律专家、优秀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以及法律实务工作者走进校园,以学习宪法、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交通、反邪教、防诈骗等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开展互动式、案例式法治讲座,让青少年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参加全省首届中小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利用线上线下同时在全市各中小学组织参加宪法法律知识竞赛,线上依托网络,线下在相关报纸上刊登试题。

(三)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全面动员和组织学校开展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等为主题的演讲活动。中小学可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开展讲宪法活动。各高校要积极选送推荐参赛者,11月中旬,由专家评出若干名选手,参加全省总决赛。

(四)开展“晨读宪法”活动。全市各小学要以班为单位,利用早读时间,每月组织一次小学生“晨读宪法”活动,通过晨读宪法的形式,使宪法走进学校,走进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崇高和庄严,领会宪法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进而培养对宪法的认同和尊重。

(五)参加法治征文活动。参加全省青少年“法治伴我成长”有奖征文大赛,组织全市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法情况和自身实际,紧密联系成长经历和学习生活实际情况,用文字表达他们对法治的感悟和体会。

(六)参加第四届“卓越杯”大学生法治辩论赛。第四届“卓越杯”大学生法治辩论赛由许昌学院承办,全省20所卓越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参加。鼓励驻洛其他各高等院校根据情况自愿报名参赛。

(七)参加大学生法治文艺巡演及法治微电影展播活动。以与法治教育相关的歌曲、舞蹈、小品、相声、话剧、情景剧等文艺作品为主要内容,在各高校征集参演节目,遴选优秀的节目上报,编排整合后与法治微电影共同在高校进行展演展播。

(八)参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评选命名活动。结合全省优秀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组织参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表彰活动,评选命名一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青少年开展法治实践提供平台。

各地各学校也可结合实际,利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青少年宫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通过橱窗、展板、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如开学第一堂法治课、青少年模拟法庭、主题班会、发倡议书、有奖征文、普法漫画征集、普法情景剧、法治微讲堂等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普法教育活动。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学会

活动由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教育管理部门、综治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法学会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动此次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地和各相关部门要把此次系列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重要内容,广泛发动,精心谋划,设计开展符合青少年特点、参与性、互动性较强的活动,注重发挥情感、信任、友谊等因素的作用,提升活动对青少年的吸引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调动宣传力量,整合资源,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掀起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新高潮,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在活动期间,注意收集活动开展的图片、视频等资料,总结本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洛阳市司法局 洛阳市教育局

洛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洛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洛阳市法学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