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首页 > 其它新闻 > 通知公告

中共洛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印发《洛阳市法学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1-18 09:37:48点击次数:1887次
《洛阳市法学会改革方案》已经十一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洛政法〔2019〕2号

 

中共洛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印发《洛阳市法学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市法学会,各县(市、区)委政法委、法学会,市政法各单位:

《洛阳市法学会改革方案》已经十一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洛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116

 

 

洛阳市法学会改革方案

 

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519号),依据《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河南省法学会改革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基本要求和三统一基本特征,坚持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改革主线,以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为改革导向,团结引领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建设法治洛阳、平安洛阳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以深化改革为契机,以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夯实基层基础、扩大工作覆盖、提升服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为切入点,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长效机制,选准配强法学会干部,切实提高法学会的引领力、凝聚力、创造力、协调力、执行力,把法学会建设成为思想政治坚定、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工作方式创新、作风扎实过硬、联系群众密切、更加坚强有力的群团组织。

二、改革措施

(一)强化政治引领

1.加强党组织建设。实现市县两级法学会及市法学会各研究会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落实党建带群建制度,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型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2.落实政治引领责任制。发挥市法学会党组、市法学会各研究会党组织在法学研究领域的政治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全面准确、深入解读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加强法学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发挥法学法律人才优势,做好专业性舆论引导工作,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二)繁荣法学研究

3.加强学术委员会和智库建设。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和洛阳市法治智库在制定法学研究规划、课题评审、成果鉴定、优秀法学成果和优秀法学人才评选等活动中的作用,把学术委员会和洛阳市法治智库建设成为权威性的学术咨询和学术评议机构。调整优化学术委员会和智库成员组成结构,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不少于20%

4.组织开展应用型研究。建立面向社会的决策咨询征集平台,紧密结合当前社会及我市法治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型、对策型研究,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多元化、全覆盖的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提高决策影响力、社会影响力。

(三)健全组织体系

5.优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人员组成。进一步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制度,扩大会员代表大会中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律实务和基层一线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代表比例。进一步优化理事会结构,适当增加法学会常务理事、理事中基层一线人员的比例,将学术水平高、有影响力的法学、法律工作者选拔到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中来。

6.完善法学会组织建设。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政委〔201523号)文件要求,推进法学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逐步健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完善工作机制,达到有人员负责、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的基本要求,向有机制保障、有人才队伍、有工作成效的目标发展,确保法学会依法依规依《中国法学会章程》开展工作。

7.加强研究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研究会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推进研究会秘书处实体化。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学术交流活动,着力提高研究会组织和推动学术研究的能力。

(四)优化管理机制

8.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同志联系、政法委代管的工作机制。选齐配强法学会领导班子,市县级法学会会长应由同级副职领导(一般由党委政法委书记)兼任。

9.加强党委政法委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把法学会工作纳入到政法工作总体规划,与政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法学会要自觉在当地党委及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10.加强对研究会和县(市区)法学会工作的指导。完善部署安排、督促指导、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建立符合群团特点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县(市区)法学会建设和参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

(五)加强队伍建设

11.打造专职、兼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打破年龄、学历、身份、职级限制、注重基层一线和群众工作经历,从各领域和基层选用优秀人才,形成以专职干部为基本力量、兼职干部和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为重要支撑的干部队伍。

12.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好课题研究、学术研讨、评奖评选等活动,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与教育科研、法律实务等部门建立稳定的交流机制,积极推荐知名法学家作为我市高等院校客座教授,推荐优秀法律实务工作者参与教学科研工作,拓宽学术视野,更好的带动学科发展。

(六)完善会员管理

13.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合理布局、改善结构原则,进一步扩大法学会的联系面、覆盖面,加快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发展,吸纳更多基层一线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成为法学会会员,来自基层的会员比例不低于80%。创新会员服务和管理制度,推广会员工作站建设经验,加强会员之家建设,创造条件,打造平台,发挥会员专业优势,组织会员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活动。

(七)积极参政议政

14.建立与立法、政府法制等相关部门的长期协作机制,参与地方立法规划的研究以及地方规章的咨询、论证等工作,配合立法机关做好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以第三方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立法、法律实施状况评估等。积极参与司法改革,为改革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建言献策。

15.加强与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和人大、政协的联系,推荐法学法律工作者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托洛阳市法治智库,向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推荐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服务全面依法治市。

(八)创新法治实践

16.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基层法律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探索完善法律服务站长期稳定运行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通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

17.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常态化,推动双百法治宣讲活动进市县两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党校,打造洛阳法治宣传品牌。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常态化,讲好法治故事,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宣传效果。

18.完善互联网+法学会工作格局。推进网上群团建设,打造网上网下深度融合、有机互动的群团工作新格局。健全以洛阳法学网网站洛阳市法学会有事找法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洛阳市法学会微博法言洛阳头条号为龙头的市法学会一网双微一端四矩阵系统。推广利用互联网联系服务会员,为社会大众提供法律服务的新模式,推动线上平台与线下阵地深度对接。

三、组织实施

成立由市委政法委领导任组长的市法学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方案实施的总体部署、统筹安排、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加强跟踪问效,及时解决改革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宣传,引导法学会干部、法学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各界正确认识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动力,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推动法学会改革圆满完成。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帮助解决干部、人事、编制、经费等问题。市法学会改革于2018年底之前完成。各县(市区)法学会应参照本方案,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革方案或实施意见,积极推动法学会改革,并于20193月底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