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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官”故事 | 宜阳县法院:司法服务进农家

更新时间:2020-04-23 10:10:14点击次数:1236次


    “为了我这不争气的身体,还得麻烦你们到我家里来开庭,真不知道让我说什么好了。”


 “大爷,不要这样说我们这样做,就是为了让您少跑腿


这不是台词,而是宜阳县法院“四官服务与诉讼参与人的真实对话。
     

      4月20日下午,宜阳县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团队到锦屏镇焦家凹巡回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因考虑到原告已八十多岁的高龄,行动不便,深居山中,来一次法院不容易,梁高峰法官决定到原告家中开庭。

     
据悉,原告刘某承包村委的水井,向被告某公司供应用水,因部分水费未交,刘某前去通知被告交水费,但双方因水费价格发生争执,私下调解无果,于是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老房子的地面狭窄、凹凸不平。。干警们悬挂横幅、摆放国徽、椅子、原被告桌牌等,一切准备就绪。
     
虽然条件简陋,但丝毫不影响案件审理。庭审中,为了让老人听得明白,梁高峰有意放慢语速、提高声量。

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庭审顺利进行中。

为了让双方握手言和,法官宣布休庭后进行诉调对接。


    

庭审结束后,梁法官向老人以案释法:“大爷,法官判案要讲证据,不会偏袒任何一方,我们要对得起自己负责的案子,更要对得起老百姓的信任。我们会根据案情给您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老人连连点头,表示理解。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担当平安村官活动,并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及司法确认优势,加大涉民生案件的巡回审判力度,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达到开庭一次、教育一片的效果,用司法真情提升‘政法温度’”。宜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刚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