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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学会来洛进行立法调研

更新时间:2016-11-15 10:33:59点击次数:1424次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37号)精神,切实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6月22日,河南省法学会《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调研组一行7人,在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铁平的带领下,来洛进行立法调研。
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谢红叶主持会议。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第一副会长王保国,市人大法工委主任何明坡、副主任罗军出席调研座谈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建委、市房管局、部分城区街道办事处、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商、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等方面的代表参加了座谈。



会上,陈铁平主任简单介绍了省人大委托省法学会和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起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情况,还介绍了此行调研的目的和要求。与会的领导和各方面的代表围绕物业管理的政策与服务、区域划分、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车库车位、业主知情权、城市物业管理纠纷以及业主参与意识等十个方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的工作生活实际,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大家还就物业管理服务中出现的物业费收缴、公共车位、房屋质量纠纷、业主委员会界定、物业管理主体征信、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就立法和实用两个层面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陈主任总结时说,物业管理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我们起草组深感责任重大。今天听了大家的发言,收获颇多,不虚此行。我们已将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及有价值的建议记录了下来,回去以后认真梳理、归纳、论证,对照上位法,把它们在《条例》中体现出来,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最后,王保国副书记在发言时说,省法学会立法起草组一行来洛调研,是对洛阳的关心和信任,深表感谢。他说,物业管理事关每个人实实在在的切身利益,不同岗位、不同职业的人,业主的身份是永久的。这次座谈会上,各位领导和代表都畅所欲言、献计献策,希望将来制定出来的《条例》,能更加公平公正,成为一部良法,实现物业管理方面的善治。
(洛阳市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