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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举办“12·4”国家宪法日 集中宣传活动

更新时间:2017-12-06 09:57:00点击次数:1088次

12月4日,孟津县综治办、县法学会联合县司法局等38个县直单位在县委广场共同举办“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共设置法律咨询台42个,摆放各类法治宣传版面100余块,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材料4000余份(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同时,县直各单位在各自办公地点的50余个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标语口号,县司法局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连续进行法治宣传,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设置专门的版面或专栏集中报道宣传活动,与此同时,10个镇也举行了不同范围、不同形式的集中宣传活动。这次宣传活动,主题鲜明、普法内容丰富、延伸层次深、受众覆盖面广,增强了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吸引力,提高了活动的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扩大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活动当日上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尚英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宇,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蒋智涛等一行对孟津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视察,尚书记在每个单位的普法宣传台前都认真查看、仔细询问普法执法工作,指出,各部门的普法宣传要进一步接近群众生活、接近群众所需、受群众欢迎。县委书记黄玉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小琳,县人大副主任吴少义,县政府副县长翟常绪陪同视察。